纽约一女子向肯德基索赔1.4亿,称“全家桶”不够全家人吃系虚假推销,你怎么看?
事实简介
64岁纽约女子认为KFC的“全家桶”不够全家人吃,于是提***讼,主张KFC涉嫌虚***宣传,并索赔2000万美元。
何为虚***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究竟何为虚***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比如宣称为“纯天然”的商品,实际并未通过认证。比如直接宣称“最高级”“全网最佳”等,《广告法》对使用这类词语来进行宣传是明确禁止的,因为这类广告含有虚***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容易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的某一宣传或广告行为究竟能否认定为虚***宣传,是一个综合判断的结果,人民***在审理时会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和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进行认定。
“全家桶”是否能被认定为虚***宣传?
“全家桶”能否被认定为虚***宣传,要考虑KFC在宣传的时候是否以明示或默示的意思保证能够全家人吃,以及大多数人对“全家桶”的认识和理解,“全家桶”是理解为“全家每个人都能分到”,还是理解为“全家人都能吃饱”更妥当。如果理解为“全家人都能吃饱”,那么家庭有大有小,家庭成员的食量也有差异,这就是个可变的范围,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满足一个变化的条件合理吗?
消费者遇到虚***宣传或欺诈行为如何***?
无论“全家桶”最终能否被认定为虚***宣传,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可能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尤其是在网络购物如此流行的当下。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消费者首先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查明事实,属实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接着,如果消费者认为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必须保留好购物凭证,同时向人民***提***讼,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说,赔偿标准是退一赔三,最低赔偿五百元。
第一,我们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较真的精神与环境。
我很佩服这位老人的较真精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人实际上是不多的。比如在我们不少的地方电视台上,存在着很多的医药食品等方面的虚***广告,但是真正去较真的人却不多,他们已经司空见惯,麻木不仁。
而且有的人还相信这种虚***的广告,屡屡上当受骗,就更谈不上什么较真的了。
更值得思考的是,对于我们身边如果有这样较真的人,有的人还不一定喜欢,觉得他们是喜欢挑刺,是不受欢迎的人。
第二,我们缺乏的正是法治意识。
之所以不愿意较真,之所以缺乏较真的环境,关键在于我们的法治意识并不是很强,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了很大侵害。
所以有的人在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就会***取一些不是法治方法的手段来解决,比如闹事等等。
第三,我们在解决问题的法治途径方面还不够。
如何给老百姓提供更便捷、更公正、更权威的法治途径,从而推动矛盾问题的依法解决,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加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个案件如果胜诉、又可以列为最奇葩经典案例了。
事情经过:
今日纽约一位64岁女子聘请律师将肯德基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看到肯德基宣传的“全家桶”套餐,觉得分量足、个头大,于是兴冲冲的跑去买了一份,期待吃饱饱。结果买到手一看,分量少得可怜,根本不够全家人吃。
于是该女子愤怒了,将肯德基告上法庭,认为肯德基的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他们涉嫌“虚***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因此向肯德基索赔200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亿人民币)。
结果案件一出,群众哗然,记者***访肯德基,问他们对案件有什么看法,结果肯德基回应称“全家桶”不是只全家人能吃饱,而是指鸡的全家。言下之意就是“全家”指的不是人而是鸡,“全家桶”不是指分量,而是指数量,是指包括了鸡的全部。对于纽约女子的诉讼,肯德基仅有两个字回应:闲的!(翻译成中文就是:吃饱撑的没事干)
简单看法:
一、“全家桶”是指鸡的全部!
如果奇葩算分的话,这是今年见过最值得给100分的回答,第一次听到了“全家桶”的官方解释。我相信看过肯德基“全家桶”广告的人斗不会认为所谓的“全家”是指鸡的全部。毕竟全家桶从未见过鸡头、鸡爪、鸡肝、鸡心、鸡脖、鸡***等部位。
难道鸡排、鸡翅、鸡腿、肌肉就能构成一只完整的鸡?我见识少,没见过这种鸡。官方的解释实在欠妥的。
二、重点不是虚***宣传,而是有人敢质疑大品牌的强势广告。
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商家不得进行虚***宣传,引诱或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一旦广告足以引起消费者做出错误选择就可能涉嫌虚***宣传。
肯德基作为驰名国内外的大品牌,大家对他的任何广告基本选择接受,很少有人会质疑这么知名的品牌会骗人?所以及时买到的“全家桶”分量很少(前两天还买了春节金色全家桶,分量比平时的少多了,真的真的很少分量)也没人敢质疑肯德基有问题。
更甚至有人觉得纽约诉讼女子想钱想疯了,分量少不怪自己太能吃,还去告状!
但是肯德基打出的“全家桶”并没有明确说明是鸡的全家,不会全家人一起吃鸡。反正我在看到“全家桶”套餐和广告的时候就是以为一定是分量多到全家人吃。
所以肯德基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我反倒觉得纽约64岁女子很机智,反倒提醒了我们知名品牌也不都是正确的,也许在盛名之下,我们都被***了,无奈的接受强势商家的价格捆绑,却未曾想过反抗。
最后,64岁纽约女子状告肯德基全家桶不够吃,看似愚蠢,实则值得我们反思,也许我们真的就是被欺骗了还心甘情愿数钱的人呢?
你,怎么看这个案件呢?